弹前乡党委、政府充分发挥在基层社会治理建设中的“牵头抓总、统筹协调、督办落实”的领导作用,聚焦全县“十大攻坚战”暨“比拼提升年”,不断探索创新,找准切入口,聚焦“三个作用”的发挥,精准发力,推动平安建设工作整体质效提升。
发挥“一站式”解纷阵地作用
弹前乡在社会治理建设中,落实县委政法的工作要求和相关机制,为有序开展工作提供支撑,促使政法平安建设成果转化长效化。一是健全和完善场所阵地。依托乡、村两级的综治中心全覆盖规范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“一站式”解纷平台,场地设立人员接访办公,将乡综治中心建成集信访接待、矛盾纠纷调处、公共法律服务、心理咨询、网格管理、治安研判等功能为一体的平台矩阵,村级综治中心按照“四室一窗口”标准建设,条件不具备的采用一室多用。构建“综合受理、接诉即办、调解为主、诉讼兜底”的实质性解纷体系,做到预防在前、调解优先、运用法治、就地解决,实现群众解纷诉求“只进一扇门”。二是落实例会和会商研判制度。每周乡综治中心组织召开一次政法工作(平安建设)例会,听取乡综治专干、乡信访专干、各村治保主任、网格长、村辅警的工作汇报,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治安形势,解决突出问题,安排下步工作,确保中央、省、市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落地落细。每月由乡党委主要领导适时召开会商研判会议,听取乡政法委员、派出所所长、法庭庭长、司法所长、各村党组织书记汇报,主要是对辖区内涉及重大风险隐患、重大矛盾纠纷、重大案(事)件、信访问题等重大事项会商研判,研究解决措施。三是加强督查考评制度。对政法工作(平安建设)的相关任务,及时列入乡每周工作清单之中,由乡综治中心督促推动落实,乡工作督查专班进行每周督查督办通报。对工作开展不力、责任落实不到位,或出现重大工作疏漏和后果的,由乡工作督查专班按相关规定上报追责、问责。每季度乡镇政法委员将组织对村平安建设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。
发挥“五源”治理稳定作用
政法单位派驻机构是基层社会治理建设的中坚力量,是乡镇平安建设的主力军,弹前乡党委在今年7月探索提出网格源、警情源、信访源、诉讼源、管控源“五源治理”,形成乡党委主导和政法部门合力的工作机制,推动平安建设工作上新台阶。一是“网格源”治理。全乡划分23个网格并配备一名网格员,充分发挥网格员“人熟地熟情况熟”的优势,收集社情民意和调解矛盾纠纷,对群众反映的问题,不能现场解决的矛盾纠纷,纳入“网格源”问题清单,根据问题明确具体责任人、工作举措、化解销号。二是“警情源”治理。根据今年乡派出所接警频次、事件性质及群众报警诉求进行梳理,重点分析2次及以上报警的各类警情,目前纳入7起“警情源”重点关注人员,防止久拖未决、发酵升级。发动一村一辅警、乡村两委干部等力量,做好人员的动向紧盯、稳控风险、化解矛盾、消除隐患。三是“信访源”治理。梳理今年省、市、县信访件、12345市民服务热线、民生通道等群众信访事项,将重点信访事项纳入“信访源”关注清单,以“主要领导亲自抓、分管班子成员协调抓、挂村班子成员具体抓”的工作格局,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,集中政法力量和优势兵力合力攻坚,截止目前化解存量信访问题3件。四是“诉讼源”治理。以“万人成讼率”考核为抓手,梳理今年18件诉讼案件,围绕预防、解纷、止讼三点发力,乡综治中心联合“三官一律”,提供法律咨询、前端调解、司法确认等一站式解纷服务。截止目前,弹前乡“万人成讼率”由2021年的20.94‱下降至目前的2.33‱,2024年上半年全县排名第6。五是“管控源”治理。联合司法所、派出所、各村(社区)等力量,对刑满释放、社区矫正、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者等十六类重点人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,完善应急处置预案,紧盯敏感时间节点,实时掌握重点人员动态,严防异常情况发生。目前纳入2名存在风险重点人员,其中1名已经送至医院进行治疗。
发挥“143+N”多元调解作用
今年以来,弹前乡持续深化“143+N”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机制,围绕万人成讼率“这一个抓手”、优化县乡村组“四级联动”、衔接法官“三级协理”、协同“+N”十大行业调解平台,多措并举抓早抓小,聚焦今年弹前乡新桥村新型建材、风力发电等27个重点项目,有效预防化解稳控重大项目产生的矛盾纠纷,全面护航弹前乡项目建设。一是协调联动排查预警。按照乡、村、组三级联动,发动村两委干部、各小组组长倾听群众诉求,侧重排查涉及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,对涉及山林土地征收、界址划分、果树清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细致排查,做好预警性的情报信息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、掌握全。二是普法宣传预防疏导。乡综治中心联合法庭协理法官、司法所法律宣讲员等人员,针对项目建设征地过程中涉及的山林土地、道路施工等纠纷,通过村组屋场会加大法律、政策宣传讲解力度,让法律、政策真正进入千家万户,教育群众不仅要遵纪守法,而且遇事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,按照政策办理。三是及时调处防止激化。根据矛盾的性质、化解难易度不断调整工作方法。先由村小组组长组织第一次调解,再由村党组织书记牵头第二次调解,最后由乡项目专班联合乡各职能部门、协理法官进行第三次调解,做到简易纠纷、现场处置,一般纠纷、合力调解,复杂纠纷、联动化解。截止目前,调处矛盾纠纷30余起,化解率达95%以上,未出现重大矛盾隐患和群体性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。
供稿作者:李青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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